谋杀法则_第38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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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38节 (第3/4页)

制裁他吗?

    ??一进警局,我们就听到了谢靖的怒吼声,声音是从警员办公室里传来的。我还没听清谢靖在嘶吼什么,他就怒气冲冲地从警员办公室里踏了出来。这个时候我们正准备进王鑫的办公室。

    ??谢靖迎头差点撞上了我们。看清楚是我们之后,谢靖大吐苦水。谢靖在昨天晚上十二点前打电话把刑警总队的队长吵醒了,对方完全没有想到案子会有这么重大的进展。总队长连夜把总队里的人叫起来开了会,结果讨论之下,大家争执不下了。

    ??按照王鑫的“军令状”,他倒是可以不用引咎辞职了,之前总队总是催着王鑫破案,可是经过昨晚的事情之后。总队倒是放慢了速度。总队队长让谢靖不必着急,尽可能详尽地整理证据。

    ??我明白总队在想什么,粤市的媒体时刻关注着这个案子,整个粤市里的居民都知道了这起惨绝人寰的案子,大家都希望警局能给群众一个交待。这个时候,如果告诉大家凶手因为犯案时未满十四周岁而不用负刑事责任,不仅是警局,还包括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都将受到空前的舆论压力。

    ??“王队,李教授,你们看,周小宇真的没有办法负刑事责任吗?”谢靖问我们。

    ??王鑫不回答。示意谢靖问我,我想了想,说了跟总队一样的意见,让谢靖先把所有的证据全部详尽整理出来。我这么做并不是怕刑警大队遭受到舆论压力,而是确实还有很多事实得再取证。就比如关于周小若和老人在楼道里发生的那段事情。

    ??谢靖已经派人去周小宇说的化学药品店去调取了监控摄像头,周小宇确实多次去那里买了相关的化学物品。周小宇很聪明,他去了很多次,每次购买的数量并不多,以免别人产生怀疑。

    ??也因为这个原因,才会有人质疑一个刚满十四周岁的小孩杀人的可能性。周小宇杀人的方法太残忍,而且手法很高明,就单单从剥皮上说,虽然那张人皮有较大的破损,但这还是需要比较高超的手法,还有其诸如不留指纹痕迹、利用化学方法、杀人转移尸体、将竹竿穿过死者的身体等等,没有人敢相信一个十四岁的小孩能够做出来。

    ??我大致推算了一下,从周小若离开小区再到周小宇跟随家人回到小区里,期间有几个小时的时间。周小若家的小区到案发的那个小水潭,步行的最快速度,来回需要整整一个多小时,也就是说周小宇杀了人之后必须迅速剥皮,使用化学试剂,然后再将一根竹竿从周小若的胯下穿入,最后将尸体拖到第二现场,这一系列事情之间不能有太大的间隔,这样有可能在那几个小时之内完成。

    ??最恐怖的是,周小宇在杀了人之后,竟然还可以那么镇定,几乎没有露出一点马脚,这更加让人觉得匪夷所思。所以谢靖决定从是否有人教唆周小宇或者周小宇有没有帮凶入手,再好好地查一查。尽岁乒圾。

    ??交谈过后,我们没有发现江军的身影,王鑫问起江军去了哪里,谢靖也说不知道,只说他来警局了解了总队的决定之后,又匆忙地出去了。

    ??坐到王鑫的办公室,王鑫问我们有什么打算。我明白他的意思,王鑫决定让江军跟着我这件事,江军还没有完全知情,王鑫是怕我们走的太匆忙,他来不及和江军沟通并替江军办手续。

    ??江军要长期跟着我,肯定就要从粤市的刑警大队中辞职了,办手续还需要一点时间。

    ??我让王鑫放心,我答应他的事情不会反悔。我也并不急着离开粤市,一来周小若剥皮案的首尾工作还没有结束,二来沈诺还没有给我带来上级成立红衣女案专案组的消息,最重要的是,我还要去好好查查那个废弃工厂。

    ??提出要见孙在云的要求之后,我和许伊又来到了看守室。见到孙在云的时候,他已经不再像之前那么冷漠,他握着我的手千恩万谢,说我替他洗脱了杀人的嫌疑。孙在云不愿意承担不属于自己的刑事责任,更不愿意被判死刑。

    ??坐下之后,我告诉孙在云,虽然周小若的死和他没有关系,但他还是要蹲时间不短的牢房。孙在云的犯罪比较难定性,但无论是大数额的欺诈还是组织邪教组织,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之后,刑罚都会比较严重。

    ??孙在云摆摆手,说他根本就不在意,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坐牢了。说到这里,他叹了口气,孙在云也不年轻了,他说他这次坐牢出来之后,恐怕就没有办法自己养自己了,他还开玩笑说他不如在里面蹲一辈子。

    ??孙在云没有妻子,也没有儿女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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